第23章 艮其趾,未失正
此时吕维却无暇管他家里一个忙着想男人,一个忙着泡妞的这对儿女。
却为这大庆殿之事操劳不已。
咦?这吕维愚麽?本是工部头疼的事,你便让他头疼去嘛!这也要揽了去?
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工部都解决不了的问题,你这狗见屎的抢过去干嘛?抢了过去了能干嘛?看着玩?
而且此事饶是一个怪异很,那个好人家的房子地基,无缘无故的往外流黄汤?还臭?
这事说来且是个不好建功。
那他为什么要费心费心将此事揽到自己身上?
而且这事烫手,若是管好了便是一个“天命所归,皇恩浩荡”,倘若管不好倒是你这吕维无能。
况且,你这抢功的嘴脸,吃相也太难看了,好死不死的跨行业揽工程。
尚不说这事干好了也罢。若是一个干不好,且不说是与人看了笑话。但凡那朝中看不惯他的臣工,一个上疏呈上官家,参你一个“都是你这个夏尼玛掺乎的后果,而且后果很严重”。
都说是看热闹不嫌事大,你这没事揽热闹上身的,也算是个奇葩。
于是乎,造成的一切后果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你的事了,而且是一件顶麻烦的事。
那吕维为何如此?
还为何如此?挣命尔!
“真龙案”说白了,是吕维置之死地而后生之策。
吕维想借此行那借势、离间、立威之事。手里没点真东西?与官家讲条件?说的跟闹着玩一样。
手中没点资本的话,也没人愿意搭理你。况且这人还是你的领导。
朝廷也好,官场也好,那就是一棵爬满猴子的树啊!向上看全是屁股,向下看都是笑脸,左右看,还有一帮眼珠子都瞪红了的同事,冲你笑里藏刀。
这种情况讲条件?手中没点硬货?别说讲,想想都一身冷汗!
领导答应不答应姑且放一边,就你左右那帮眼睛通红的都能玩死你!
真要他暗地里杀掉那“踔一目”陈王倒不是不可为。
那吕维也不是真傻!这事不是说一个风险太大能说明白的!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这事干完绝对落不下一个好!
有些事能做不能说,有些事,却是能说不能做。
事做完了,究竟是个什么境遇,这吕维想必也是心知肚明。
毕竟干的事已经不能用干净不干净来说了。
但是,这脏活一旦干完了,他也就没什么用了。
谁也不会对一块沾了那啊咋之物的抹布发生什么感情。也不会把擦屁股纸,张张珍藏了,写上年月日留作一个念想。如果真有,这肯定是有大病,且得找好大夫好好的给瞧瞧。
对于抹布,但凡心理正常一点的人处理方式都很简单。实在是脏的不能用了,那叫一个洗都不愿意洗,直接丢掉了了帐。因为抹布被制造出来就是干这事的,它的使命已经完成了。
吕维也是不甘之人,也不想自己是那块脏的让人洗都不愿洗的抹布。
虽是做了大恶,却也有这“清君侧,辅佐皇图而天下得治”之大志,也有那“百姓安康,国泰民安”之弘愿。
这古话说得好,但凡“大恶之人必有大为”。
此话不虚,你让一个整天惦记人家姑娘的淫虫,偷鸡摸狗的小流氓去祸国殃民?倒是有些玩笑了,他倒是能把自己给霍霍喽。
“道阻且长”这话也不假。“大志大为”的路途亦是个有些太长远。
路长了,阻碍也就多了,与这层层的阻碍纠缠中,忘记了“初心为何”亦是常态一桩。要不然也不会有“人间正道是沧桑”之感叹。
现下,这吕维也只剩那争权夺利,自保要紧。命都被自己给玩没了,道,这玩意也就那回事了。
“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”这事太过遥远。
且也只剩下眼前这苟且。当务之急的是,先拉起一帮属于自己的队伍,在那朝堂之上培养自家的势力。
却不敢说与官家抗衡,然这大家团结起来,做一个“侍道不侍君”却也不是从吕维这里才有的先例。
这种集团性的非暴力不合作,从神宗朝就开始这样干了。
而且不是一两个臣工如此,而是朝野上下的群人。人少了也不敢这样干,那叫一个作死!
到时候,朝堂之上众口一词,即便你是官家,即便是你有意见,即便你有与夺之权,最后也只能落得一个唾面自干。
按说这北宋的文官集团,应该是自幼接受了儒家文化熏陶的吧?这孔子《论语》所言“所谓大臣者,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”这句话应该都读过吧?
既然事后狂喷那宋徽宗荒淫无道,怎的当时就没有大臣辞官罢印“不可则止”?倒是和这个无道的昏君同流合污?
盖因这荣华难舍,富贵难求。倒是利益在身,便将那圣人之书朗朗出口,却无支字入心。
闲话少说,书归正传。
大庆殿的黄汤寒水之事便是一经传出,吕维便是动了心思。
在他眼里却有着比皇权更有威势可倚仗的东西,那便是“神权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