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演唱会终于开始

/>   要是李顺圭知道自家男友是通过身高找到自己的,金城焕可能要睡几天沙发了。

  《Genie》之后无缝衔接的是《show!show!show!》,金城焕没听过......第一次看觉得这动作有点羞耻啊,要是当时《少少》跳的是这首,他应该会宁死不屈吧。

  这扭胯抬腿的,太羞耻了。

  果然和朴振荣这个内心住少女的家伙没得比。

  跳完《show!show!show!》直接接上了《少女时代》,又是一首金城焕没听过的歌。

  金城焕觉得自己对女友的组合了解真的太少了,好像除了《the boys》之外,其他的他别说会唱,绝大多数听都没听过......会不会这个男友做得太不称职了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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