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、色心
飞远,消失不见了。
旁边桌上多了一个果盘。
魂海外,凌无朝在小鸟脑袋上点了两下,“不要啄他。”
顿了顿,补充,“胖胖。”
小白鸟落到他肩头狠狠跳了几下,翅膀包裹住自己不动弹了。
凌无朝抬头看天,忽然,黑云晃动一下,一只巨大的金眼睛显现在天幕,又倏地消失不见。
它只出现了短短的一刹那,凌无朝瞬间警觉,再盯着天上看,却什么也没有。
他第一次看到李寻鹰口中的金眼睛。
他和沈郎做了四百年的恋人,后来沈郎消失,换了李寻鹰的壳子陪他度过六百年光阴。
一路同行,李寻鹰从不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,却也不正面承认。
两人日常只以挚友的身份相处,从不逾矩,似乎就是因为天上那只金眼睛在盯着他们,李寻鹰忌惮。
凌无朝的意识凝聚到魂海,黑色小人已经吃完了刚送去的果盘,小肚子变得圆滚滚。
一缕细小的神魂飘过去,悄悄在小肚子上揉了一下。
李寻鹰忌惮天上的金眼睛,什么也不能说,甚至连身份都不能正面承认。
而现在这个重新回来的,寄居在他身体里的沈越冥,却可以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来处,看起来并没有受到什么限制。
只是也有代价,沈越冥失去一部分记忆,把自己当成了这个世界的旁观者。
为今之计,最重要的,还是给沈越冥找到一个能立刻用上的身体。
等可以面对面交流了,他再好好向沈郎请教,什么叫“恋爱脑”。
而且……凌无朝垂眼,隐去红眸中翻涌的几分欲念。
他也有私心。
他太想以爱人的身份触碰沈越冥了。
像从前一样,不需要压抑忌惮什么,肆意地亲吻、忘情地缠绵、随时随处诉说爱意,这本就是他们的权利。
他都六百年没有抱到沈郎了。
“凌无朝,来吃饭!叫你好几声了!当了魔皇架子这么大?”
嵇玄璋在山头喊他。
凌无朝轻轻呼出一口气,眼神重新变得清明,几缕神魂却带着未消散的热意飘进了魂海。
黑色小人吃得饱饱,在躺椅上睡觉,恍惚觉得整个人陷入了一团暖光中,几条滑溜溜的东西缠覆上他的四肢,卷起他的腰,涌动着,贪恋地在他胸口蹭。
那几条东西越来越兴奋,似乎停不下来,升了温,将他整个包裹住,翻来覆去地涌动,把这团神魂揉捏出了各种形状。
沈越冥睡醒后,伸了个懒腰,只觉周身舒畅,整个神魂都通透了。
黑色小人拍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,心中感叹,真不愧是主角,连魂海都这么高级。
不光能住人、能投喂、提供专业按摩,还自带加热。
牛逼。
-
“炮仗兄弟想修那两把断枪?”
吃太多了,神魂变得圆润,黑色小人在魂海里仰卧起坐。
“他们那两把武器我看过,枪头磨损,枪杆断裂,锻枪用的材料极其不常见,而且工艺特殊,不找锻枪的师傅本人来,不好修。”
“嗯。我去回绝?”
“等等,”黑色小人站起身,在魂海里拉伸肌肉,神魂都是软乎乎的,动作带得身上的肉弹弹弹,“你问问那两个小子,我换其他材料给他们补,外形不变,手感可能变些,能不能接受。”
他记得《魔皇》里提到过,落仙大陆最北边有个迎仙林,林中有种特殊的牛筋木。
迎仙林这名字起得吉祥,常有修者去那边观景游玩、切磋比试,期待能撞上什么仙缘。
常有灵力交汇,那里的树木日夜汲取精华,比寻常木材更加坚韧轻便,拿来做枪杆原料再合适不过。
可惜凌无朝不用什么大型武器,不需要优质木材,也无心仙缘,没一次去探过那林子。
沈越冥在话本外抓心挠肺过一段时间,想去林子里拉两棵树回来。
又恨那话本作者,既然主角不要,就别这么详细写出来,还专门强调里面的木头有多好,有什么用?只馋到他这话本外的人了。
“还有,”黑色小人柔韧度很高,在魂海劈叉,他跟凌无朝确认,“你刚才说,看到天上有金眼睛,没看错吧?”
“没有,它太大了,很显眼。”
“好,你现在找到咱们房里最高那个橱柜,从上往下第三层放着张图纸,拿出来,交给炮仗兄弟。”
凌无朝回了房,拿到手,发现是一张造大炮的图纸。
他眸光一动。
“拿到了?跟他们说,我帮他们修兵器,他们挑一批人,这几天受累,照着图纸把这东西造出来。”
黑色小人经过凌无朝同意,把他一小缕飘荡的神魂拉长,在魂海跳绳。
“我最讨厌被暗处的东西盯,那眼珠看着猥琐,必